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吉林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彦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站排头、争一流、出经验、做贡献”的总目标,自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服务振兴发展,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依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领域犯罪507人,突出办理了张某某等36人非法批发零售成品汽油2600余万元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从快批捕了88人跨境开设网络赌场案,依法查办了“e租宝”、“吉林文投”等重大非法集资案,通过民事执行监督为交通银行挽回损失1300余万元。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院出台的服务振兴发展“30条意见”和保护民营经济“10项措施”,与市工商联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开展了涉及民营企业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妥善办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案件200余件,为非公经济发展注入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特别是对省商务厅系列案件中涉案的44家民营企业精准把握政策尺度,对多名涉案企业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有效避免了企业因执法办案而“人心查散、关系查断、秩序查乱”。
(二)扎实服务保障民生。积极维护民生民利。联合行政部门组织了校园食品、群众用药、餐具安全等专项检查。开展了食药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79人。持续开展恶意欠薪专项整治,督促刘某给付77名进城务工人员工资310余万元。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开展松花江流域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活动,积极参与“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90人,通过公益诉讼依法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金260余万元,督促修复耕地林地215亩、整治废物处理不当医疗机构8家、拆除或没收违建别墅24个。着力助推脱贫攻坚。依法打击扶贫领域犯罪3件3人,为因案致贫的12名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83万元,综合实施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政策扶贫,包保的磐石市黑石镇文化村57名贫困户实现全部脱贫。
(三)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527件群众来信全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得到高检院充分肯定。扎实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市院连续11年实现涉检进京“零非访”。坚持“有错必纠”,开展国家赔偿8件,依法返还扣押款物364万元;办结刑事申诉49件,经撤销基层院不起诉决定并提起公诉,吕某被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督促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扎实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9” 专项行动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问题”专项整治,组建了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18人法治宣讲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5人,对涉案未成年人不捕26人、不诉25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落实法律援助90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173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07次,封存犯罪记录112件,跟踪帮教55人。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工作。向市委政法委报送了刑事犯罪态势分析报告,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13件,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了宪法日法治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社矫人员警示教育等活动,录制《法治江城》普法讲座8期,市院微视频《我的检察人生》荣获中政委优秀短视频奖。
二、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共批捕2967人、起诉5625人,不捕534人、不诉769人,严厉打击了宫某某等18人组织出租车司机非法游行罢运、扰乱社会秩序等一批群众关注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作为主攻方向,扎实做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对孙某某等10人垄断全市干豆腐市场、陈某某17人“套路贷”等24起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共批捕涉黑案件15件、起诉11件,批捕涉恶案件30件、起诉26件,增强了群众安全感。持续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提前介入监委调查20次,受理监委移送124人,起诉95人、不起诉19人,妥善办理了白城市原人大主任王某受贿案、省人防办原副主任仲某受贿案、吉林银行原副行长王某某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认真履行对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能,立案查办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案件2件4人。
(二)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人、撤案3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追捕7人、追诉199人;刑事抗诉20件,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指令再审15件,经抗诉原判无罪改判有罪2件。加强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生效裁判352件,提出提请抗诉22件,发再审检察建议31件,法院已采纳16件;发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检察建议332件。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组织实施非诉执行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工作,共开展违法行政行为监督111件、生效行政裁判监督24件、审执人员违法行为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96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积极探索“巡回”加“派驻”监督新模式,发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建议14件,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224人,依法纠正监管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9件、社区矫正脱管漏管26人、特赦报请不当7人。
(三)依法维护社会公益。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通力配合,围绕环境资源、国有资产、食药安全等领域公益问题,共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3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共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推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网络订餐整治“网剑行动”,督促“美团”、“饿了么”等平台下线处理违规商户1512户、暂停服务1154户、补办许可829户、强制退网580户,美团点评集团东北安全总监主动前来沟通整改事宜,有力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对2018年以来的337件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了逐案排查,对6件未整改到位案件进行了跟踪监督,共督促收回或恢复耕地林地26万余平方米、关停或整治违法商户10家、收缴罚款320余万元。
三、不懈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夯实工作基层基础
(一)深化检察改革。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今年4月两级院统一实施了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市院内设机构调整为“九个业务部、二个辅助部、三个综合部、四个行政部”,单独设立了公益诉讼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职务犯罪侦查部,初步形成了“四大检察、九项业务”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专业化发展。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贯彻两高三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对证据审查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依法从宽处理1891件2555人,促进减少了社会对抗。深化司法配套改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两项探索被纳入全市深化改革推进项目,为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狠抓队伍建设。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稳步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共征求意见48条、检视问题241个、专项整改31项,积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筑牢了理想信念、锤炼了政治品格。加强素能建设。坚持以上率下,两级院领导带头办案119件、列席法院审委会22次、上台授课27次。持续推进“精英人才”培养战略,广泛开展“业务大竞赛、岗位大练兵”活动,两级院被省院授予标兵、能手称号9人,入选全省精品课程4项。立足优化队伍结构,推荐基层院检察长3人、调整基层班子26人,补充员额检察官24人、选调遴选50人,激发了干事热情。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针对个别干警被监委调查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以案明纪、正风肃纪”教育整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查找廉政风险点56个,出台为基层减负“10项举措”,开展检务督察8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提升了廉洁从检意识。
(三)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两级院共接受人大视察、专题调研11次,向人大、政协报告和通报工作13次,市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组织两级院统一开展检察开放日3次,先后邀请劳动模范、在校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9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主动引入律师、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12件、代理申诉51件、评议案件11件、开展审查逮捕听证73次,增强了群众公平感受。深化检务公开。共公开程序性信息8451件、重要案件信息1561件、法律文书4217件,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过去一年,我市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工作态势,市院先后被授予全市“创建学习型组织示范单位”、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广大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大局成效还不够显著。落实新发展理念还不够精准,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还亟待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够全面平衡充分。法律监督刚性不足,还存在诸多短板弱项,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强化监督、维护公益的工作水平还需不断提升。三是队伍素质还不够过硬。发生了个别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公信和队伍形象。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下大气力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吉林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以“提振士气、转变形象”为主线,强政治、补短板、转作风、促发展,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一是持之以恒抓好政治建设。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自觉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确保检察权始终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二是久久为功助推振兴发展。紧紧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服务保障 “三大攻坚战”,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积极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三是精益求精做好法律监督。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法律监督新理念,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四是坚持不懈打造过硬队伍。大力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打牢拒腐防变的底线,努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本次会议部署,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切实为推动吉林市经济振兴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松花江网 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