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吉林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姜富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全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为依托,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初心使命,能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家事审判改革、司法公开等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刑事审判、执行攻坚、信访化解、智慧法院建设、司法宣传调研等工作被最高院、省高院表彰。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3131件,审(执)结78482件,同比分别上升10.21%、21.59%。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213件,审(执)结7678件,同比分别上升4.52%、9.44%。
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319件。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466人。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3件6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7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办理特赦案件 76件、减刑假释案件1023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9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受到最高院表彰。二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坚持高位推动、高效联动,依法快审严判、打准打实。共受理一审涉黑犯罪案件11件113人,已全部审结,其中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件;受理一审涉恶犯罪案件26件210人,审结25件193人,其中认定恶势力性质犯罪案件21件;判处重刑98人。坚决贯彻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要求,判处财产刑和追缴违法所得7100多万元,排查线索613条并全部移送,发出司法建议72份。市法院专项斗争经验在全省法院交流。三是悉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推动办案提质增效。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37855件,其中农民工讨薪、医疗纠纷等涉民生案件5023件,蛟河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197件。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强化涉军维权工作,服务保障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四是持续提升案件执行质效。积极构建常态化长效机制,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相继开展“春雷”“秋猎”等4个专项行动。依法用好司法强制措施,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5048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636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8.56%,执行到位资金26.6亿元。市法院及昌邑、丰满法院代表全省法院向全国直播案件执行过程,高新法院执行质效稳居全省法院前列,船营法院执行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
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倾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广泛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创新落实省委政法委“三十条意见”。连续三年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服务三抓促振兴”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倡导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3778件,为确有经济困难的涉诉企业减缓免诉讼费224万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0件。二是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妥善审理涉金融机构案件,发布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等审判白皮书,助力防控金融风险。精心审理环保类案件,市法院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介绍了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经验。丰满法院服务环保督查问题整改、龙潭法院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受到党委政府肯定。坚持党建引领扶贫,市法院包保的三兴村实现整村脱贫出列。三是保障实施重大发展战略。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圆满审理吉林昊融集团、吉恩镍业等一批在省内有重大影响的重整案件,为大型国企脱困提供法律支撑,省政府建议省高院给予立功表彰。加快推进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有效促进市场要素盘活流动。《吉林日报》详细刊载了市法院通过破产审判服务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
三、积极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优势,创新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完善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全面落实跨域立案制度,持续开展规范立案专项行动,省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法院立案管理工作。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探索巡回审判工作模式,舒兰法院对接“百姓说事点”,联动打造“百姓说事、法官说法”解纷模式,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强力推进诉源治理。全面构建多元化调解工作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8097件,调解成功11762件,调解成功率达64.99%,各项主要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龙潭法院近50%的案件化解在诉前,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交流。三是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牢固树立全市信访“一盘棋”理念,全年共化解信访攻坚案件206件,化解率97.63%。重大会事和国庆期间实现进京“零非访”。桦甸法院信访工作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市法院信访部门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信访终结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同步提升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优化权责统一、权力制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认真开展发改案件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提升。省高院在市法院举办全省司法改革现场会,船营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市委和省高院主要领导先后对家事审判改革作出肯定批示,工作经验被省委和最高院推介。二是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及深度应用。在省内率先开展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示范应用,全面推行审判事务集约化管理,审判效率显著提升。深入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应用,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核心指标在全省法院保持领先,工作经验被最高院宣传推广。市法院荣获全省法院唯一的全国“2019·政府网站精品栏目”评选先进单位和最佳管理者两项荣誉。三是全方位推进阳光司法。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升级改造新版司法公开网,着力构建开放、透明的司法机制。市法院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介绍司法公开经验,“今日头条号”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在全国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市法院连续4年进入全国中级法院前10位,并连续2年获得全国优秀直播法院称号。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坚持以上率下,统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全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组织“品经典、蕴书香、铸忠诚”读书月活动,引导法官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对党绝对忠诚。二是持续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加强专业审判团队建设,不断优化一线审判力量。坚持需求导向,组织各类培训75期2535人次,多份裁判文书在全国获奖,市法院司法调研、警务保障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和审判专业人才梯次建设,激发了队伍生机与活力。13个集体和2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高新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称号。三是精心打造特色文化品牌。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不断巩固壮大新闻舆论宣传阵地。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775篇,代表全省法院举行“法官教你来维权”3·15网络直播活动,成功举办全市法院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船营、永吉、蛟河法院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市法院和磐石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四是深入推进司法廉洁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开展廉政集体约谈,逐级签订廉洁司法承诺书,完善干警廉政档案。审务督察覆盖10个基层法院和13个派出人民法庭,全市法院主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件6人。
六、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一是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年度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积极落实审议意见。邀请部分省、市两级人大代表赴四平地区开展异地巡视,受到省高院高度评价。加强与代表日常联络,认真办理人大转办和代表关注案件。三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适时通报法院重点工作和重要部署。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直观展示法院建设成果,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
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人大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多元调解队伍建设还缺乏必要保障;二是部分基层法院人员流失严重,法官缺员断层问题凸显;三是智慧法院建设及深度应用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仍需进一步夯实,个别干警甚至领导干部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狠抓执法办案中心工作,大力提升法院整体工作质效,为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紧盯长效常治目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回头看”整改意见,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持续开展“一案三查”,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斗争由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目标快速转换,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和法治吉林建设。
二是积极拓展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举措,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做好“六稳”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
三是全面整合审判资源,深度参与服务社会治理。深刻把握人民法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法院在市域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道交一体化”等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及深度应用。探索推进执行工作“区块链”试点任务,推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五是围绕“五个过硬”要求,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大力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防范和惩治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强化全局意识、弘扬奋斗精神,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谱写我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词语解释
1.“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全面提升法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启动为期三年的“加强管理年”活动,总体安排是“一年抓重点、两年再深化、三年促提升”。通过该活动,推动全省法院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实现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目标。
2.“两个一站式”建设——是“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简称。“一站式”既指环节上的删繁就简,也指标准上的规范统一,更指效果上的一次办理。
3.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4.诉源治理——是对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方式和方法,使潜在纠纷和已经出现纠纷的当事人的相关利益和冲突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所持续的过程。诉源治理要求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将纠纷止于诉外,介入诉讼的时间更早,通过这种方式有效节约资源。
(编辑/松花江网 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