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的到来。
党和国家先后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种原因没能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了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的现行民法通则、物法权、合同法权、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制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纂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早在1986年,我国在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个人隐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漏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此次人格权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以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史上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者/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宋雅玲 编辑/邵宇、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