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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体会(徐敏波)

日期:2020-08-07 来源:吉林市人大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形式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民法典时代的到来。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突发,让全国人民饱受煎熬,在这齐心协力对抗疫情的关键时刻,民法典的颁布可谓是全国人民强有力的一针“强心剂”,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为我们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打下坚实基础,具有里程碑意义。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物之仪表也。”民之所期,国之重器。民法典的出台,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行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巨大鼓舞和激励作用,同时也向世界各国展示了中国的法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和进步,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此次民法典最大的亮点之一,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

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从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霸座行为、老人倒地扶不扶,到套路贷、校园贷,还带来了许多“时尚前沿”的新举措,包括房屋价值的提前变现、离婚冷静期、继承人宽恕制度等等……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民法典的颁布对于我们法院来说,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有了统一的法律依据,给法官审理案件一个明确的指引,有助于加强司法审判的统一性,可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情况发生。对于我们从事法律职业人来说,无疑是最激动人心的一件大事,是作为法律人的骄傲。

(作者/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徐敏波  编辑/邵宇、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