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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体会(李佳东)

日期:2020-08-07 来源:吉林市人大

通过学习民法典主要制度,使我对民法典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是新中国法制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世界民事立法进程的一座丰碑。新时代下的民法典“姓”民为民,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是治国安邦和治国安民的“国之大典”。承载“中国之治”的制度结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里程碑。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便是属于民法范畴的婚姻法,其赋予了人民追求婚姻自由与幸福的权利,为废除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建立新型婚恋观念和家庭婚姻关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立法机关立足于我国实际,充分借鉴两大法系有益经验,广开言路,开门立法,制定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一大批民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积累了立法经验,凝聚了社会共识,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编纂民法典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一步,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制度安排。编纂民法典,是用科学合理、富有逻辑与内在一致的体系,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是对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系统整合。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展现的是中国国家制度和中国法律制度的成熟定型,是道路自信与文化自信的体现,承载“中国之治”的制度结晶。

“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标志性成果。”民法典可以视为“人民权利的宣言书”,通过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民事权利保护与救济规则,对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法典作为上层建筑,是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表达,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坚实的法治保障。民法典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通过在总则编的“民事权利”专章中列举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为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的充分涌流提供了法治保障。

民法典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与落脚点,以确认与保障民事权利为核心,直面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大众的热点诉求。例如增设居住权、细化“高空抛物”禁止性规范等,彰显了“以人为本”的中国智慧。民法典立足我国当代实践,面向中国问题,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了时代精神,引领信息时代的民事立法等,体现了鲜明的民族性与时代性。

(作者/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李佳东  编辑/邵宇、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