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7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吉全带队,对我市贯彻实施《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目的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推动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了解我市贯彻实施《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确保全市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执法检查组深入舒兰市天德乡太平村、三梁村、龙潭区江密峰镇夹信子村等省级贫困村,实地抽查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情况、查阅扶贫资料、检查产业扶贫项目、分别听取市县两级政府工作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立辉、副秘书长范丽雯、财经委主任委员杨曾旭、农委主任委员沈英华、农委副主任委员何涛及部分市人大农委委员参加了检查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熊亮华及市扶贫办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通讯员/李志新 摄影/张恩宁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