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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7年度吉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8-08-08 来源:admin

 2018年7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姜亚男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吉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7年,市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审计监督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注重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以保障财政安全和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准确把握“三个区分”的原则要求,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助力“三大攻坚战”为主旨,聚焦“6411”产业体系和“双十”项目工程,在完成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对22个市直单位项目支出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推动了国家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通过建立审计整改信息系统,实现整改事项全覆盖和整改进度动态管理,确保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加强、部分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和规范;个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个别部门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及“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等问题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提出的审计整改意见切实可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

 市审计局要加大对财政预算的监督。财政部门要发挥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自的功能作用,努力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改进和完善政府预算决算编报,更好体现依法审查预决算重点的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的监督,及时关注各项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注意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相结合的机制,控制结转资金规模,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市审计局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国有资产收益不断提高。

 二、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防控地方债务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各项要求,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依法依规举借政府债务,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加大对政府债务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种变相融资举债行为。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金融机构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不得要求人大和政府为项目贷款做出承诺或者担保,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市审计局围绕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揭示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市政府要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审计查出问题加强整改,认真督促并严格落实部门整改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提升整改实效。

 会议要求,市政府在2018年9月3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撰稿人/王奕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