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7日和10日,市人大常委会闫海春副主任带队组成督导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例”)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围绕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覆盖情况,被检单位问题清单及处理情况,属地相关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及执法能力情况,以及“两法一例”执法检查需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等方面,深入船营、昌邑、龙潭、丰满4个区涉及市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旅局等9个行业主管部门,包含大型文娱场所、批发市场、餐饮、洗浴、银行、医院、学校、高层建筑等11家企业和单位进行实地检查。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还存在着电气线路混乱、消防隔断不符合规定等15项安全隐患,市政府当即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立即整改。10日上午,督导检查组又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应急局、商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8个部门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加强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稳定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坚持以责任落实为主线,以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为抓手,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从严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但也存在着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管职责边界不清、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高、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与会部门和单位表示继续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并整改落实。
闫海春副主任最后强调,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两法一例”,切实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稳住当前的安全环境和安全形势,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站位,时刻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多措并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市政府副秘书长战铁功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