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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视察活动有哪些基本程序?

日期:2023-07-07 来源:人民代表报

制定计划  

首先,确定视察的目的、内容和时间。应事先通过一定方式征询代表意见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意见,再结合常委会工作安排确定。安排视察时间,要充分考虑到代表兼职的特点,同时应提前一定时间通知代表。其次,确定视察的对象,根据主题,选择视察的重点,选好视察的对象,并与被视察单位取得联系。最后是制定计划,使视察突出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制定工作方案  

代表视察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具体工作比较复杂,要安排得既合理、具体又要可行。一般来讲,视察工作方案一般应有指导思想、主要目的、实施步骤、具体要求等项目。

认真组织代表视察工作  

人大代表应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内容熟悉的视察专题,以利于了解真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分量的意见。代表工作机构应当安排好视察组织工作,做好充分的后勤服务与保障。对规模较大的视察,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可亲自参加,并邀请“一府一委两院”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以便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询问能够及时得到答复,同时也能帮助被视察单位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摘自《怎样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