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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规范用语之“人大代表参政议政”

日期:2023-03-22 来源:吉林市人大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各级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参政议政是其主要职能之一。根据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所谓参政议政,是指各级政协“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履行人大代表职务不只是参政,而且是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不只是议政,还通过集体行使职权,决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务。可见,说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是对人大法律地位和人大代表职权的一种误解,还混淆了人大与政协的区别。所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说法是错误的。

正确的说法应当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或者“政协委员参政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