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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规范用语之“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任期,从当选到下一届代表被选出为止”

日期:2023-03-14 来源:吉林市人大

由于人大代表是一种公职,因此其任期也就应当从其履行人大代表职务之时始,到其履行人大代表职务结束之时止。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从每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所以,“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任期,从当选到下一届代表被选出为止”的说法是错误的。

正确的说法应当是:“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任期,从每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