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大代表与西方国家的议员是一回事”,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从形式上看,我国的人大代表与西方国家的议员确实有一些相似的地方,如都是通过一定的选举方式产生的,都代表一定群体的利益,都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等等。但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不可混淆。
一是性质不同。我国的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而西方国家的议员,是西方国家议会的组成人员,仅仅是少数人利益的代表,从根本上说是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表,反映的是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意志。
二是目的不同。我国的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只能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为人民服务,没有个人的私利,法律规定人大代表集体行使职权,要求人大代表与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要亲自为选民办事。而西方国家的议员是以政治家的身份活动的,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主要是利用议员的身份巩固自己的从政地位,捞取政治资本。即使为选民办事,也多是由其助手进行,自己很少亲自进行。
三是构成不同。我国人大代表的构成非常广泛,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既有工人、农民,也有专业技术人员;既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也有民营企业家;既有公务员代表,也有普通群众代表;既有人数较多民族的代表,也有人数较少民族的代表等。而西方国家议员则多具有中上层社会的背景,多数都隶属于党派、利益团体、大财团等。
四是作用不同。我国人大代表主要作用是把人民群众的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国家政权保持人民的属性,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而西方国家议员的作用主要是实现本党的政治纲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巩固资产阶级统治地位。
所以,“我国人大代表与西方国家的议员是一回事”的说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