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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工作暂行办法

日期:2019-08-01 来源:吉林市人大

为了打造市人大民主与法治宣传的重要窗口、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代表履职交流的重要平台,按照《吉林市人大2018-2020年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网站。为规范网站信息管理和保证日常运维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和任务

市人大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网站建设工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化办,暂设在秘书处),负责网站的建设、系统运行、安全防护、运维管理,组织信息发布、网络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组织信息存档、清退及激励机制实施,完成网站建设的其它任务;各委办室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各委办室与信息化办的协调工作,承担信息采集、报送工作。

二、网站栏目设置和分工

(一)栏目设置

1.网站设置主任之窗、人大机构、立法工作、监督工作、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法律法规、机关建设、工作动态、代表信息、常委会公告、脱贫攻坚、信访窗口、文本下载、主题专栏、图片新闻等栏目。

2.栏目设立、变更与撤消

各委办室根据工作需求申请设立新栏目,栏目的设立、变更与撤消,应及时与信息化办沟通,在确保符合技术实现要求、内容版面标准后,填写《栏目设置审批单》(见附件2),经信息化办负责人批准后,由信息化办具体承办。

(二)栏目分工

1.办公厅负责主任之窗、三会、人大机构、文本下载栏目,协调县(市)区人大对工作动态栏目的供稿。

2.专门委员会和研究室负责三查(察)图片新闻、立法工作、监督工作、决议决定、法律法规等相关栏目。

3.人选委负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代表信息栏目。

4.研究室负责常委会公告栏目。

5.机关党委负责主题专栏、机关建设栏目。

6.信访办负责信访窗口栏目。

7.扶贫办负责脱贫攻坚栏目。

8.松花江网负责采集新闻、时政报道通稿和上传信息的编录工作。

三、网站信息管理

(一)信息内容

本办法所称信息,主要是指综合运用文字、图片等媒体手段,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重大会议活动及日常工作发布的各类公开信息。

1.网站主要发布以下内容:

(1)向社会发布各类会议活动的报道;

(2)三查(察)活动、工作调研情况的报道;

(3)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

(4)通过的各项决定、决议、公告和公报;

(5)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及常委会的中心工作;

(6)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其他信息。

2.发布或转载的网络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

(二)信息报送

1.各委办室信息员负责收集、筛选、加工、整理本部门有关信息,呈报委办室负责人审核。

2.经委办室负责人审核的信息,按工作流程报送信息化办。

3.经信息发布的负责人审批后的信息上传松花江网,松花江网按规范格式进行编辑发布。

4.重要会议、立法调研活动的信息,应在活动结束后2日内发布,其他信息应在一周内发布。

5.发布信息打印为纸制版(如有图片则同时插入文档打印,模板见附件4),附《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附件3)按流程签批后,将稿件电子版(文档及照片)一并报信息化办。

(三)信息审核和发布

1.市人大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上网发布。

2.信息化办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程序,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专人审核,由主管信息领导把关,形成撰稿人、初审人、主管信息领导三级审核制度。本着“先审查,后发布,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

3.信息采集严格实行编辑实名制,撰稿人为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把好文字关,注重文字(图片)质量和人名、地名等名称校对工作,体现实效性和真实性,并对发布栏目提出建议。各委办室负责人应审核发布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内容及文字是否准确的工作。

4.各委办室将信息报送信息化办,信息化办报送领导签发。信息发布签发人由办公厅主管副主任担任,负责把好政策关、涉密关,决定信息的发布栏目、内容、时间等。

5.信息在发布前由信息化办进行最后审查,确保发布内容与报送信息一致。

(四)信息存档和激励机制

1.信息在网站发布后,原稿、审批单、电子版建档自存,时效为1年。

2.实行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制度。信息化办负责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总结、统计,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各单位通报一次。

3.实行评比表彰制度。每年年底开展信息报送工作评比表彰活动。评选出优秀单位、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

四、网站安全保密

(一)网站信息的发布、下载、交流和资料使用,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二)网站信息发布和上报前,必须对文件进行技术安全检测,确保无病毒、木马感染和其它技术安全隐患后方可发布。

(三)涉及安全、保卫、维稳等内容的网络信息,必须在任务结束后才能予以发布。

(四)涉及个人的信访信息不得公开发布,信访反馈信息查询只能由上访人通过身份验证后,查询本人信息,信访办通过后台进行答复,并进行数据统计。

(五)网站新闻信息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或数据:

1.带有秘密及以上密级标记的内容。

2.未经本人签字的个人信息。

3.尚处于程序中的预案、决定、预算、计划等。

4.其他涉密事项。

(六)信息化办建立网站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制度。发现网络信息含有违反本办法内容的,应立即删除,并保存有关记录,在有关职能部门查询时予以提供。

(七)历史信息作为重要数据进行数据备份,以便查询和利用,网络信息在服务器中的保存时限不低于3年。

(八)网站要加强后台和密码管理,密码要及时更新,加强对管理员的规范和教育,依规操作,禁止无关人员登录后台管理。

五、网站链接管理

(一)对其他国家机构、社会组织网站及有关信息的转载工作,由信息化办结合工作需要,依据有关保密规定,统一规划和组织,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转载。

(二)一般公共信息(如列车时刻表、天气预报、生活常识等)进行转载,应由信息化办对该网站进行严格技术审核,检查网页链接后,由分管领导批准接入。

(三)未经信息化办授权,用户所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除邮箱外,不得包含任何形式链接内容。

六、网站应急响应

成立市人大网站突发事件应对小组,由市人大信息化办、市联通公司、松花江网有关人员组成。市人大信息化办在网站公布管理员手机号码。按照分工负责对网站进行全天监控巡视。发现网站遭受恶意攻击、篡改,管理员接到网站异常的举报后,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恢复,避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整理人/崔蕾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