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地方立法条例》经2018年1月19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7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