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上午,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和安排部署,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党支部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徐春英主持会议。分管领导刘吉全副主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全程参会,并对每名党员进行了评议。
组织生活会前,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吉林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规范(试行)》,并普遍进行了一次谈心谈话,诚恳听取了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打牢了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会上,党支部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两个维护”做没做到、肃清流毒彻不彻底等方面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逐一进行对照分析,联系自身思想及工作实际,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因和下一步对应的整改措施。党员之间互相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实事求是,坦诚布公,贯彻“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深入具体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意见建议,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之后,支部书记徐春英代表支部对每名党员进行了逐一点评。
刘吉全同志发言时指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紧扣主题,严格按照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支部每名同志都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党员之间积极开展了批评,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取得了良好实效。下阶段要认真梳理批评意见建议,围绕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他强调,更名后的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面临一部分崭新的工作内容,希望大家要更加注重学习,创新思考,在履职尽责方面努力上一个新台阶,同时要在中心工作上继续努力作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还开展了支部书记述职和民主评议党员。以投票的方式评出了2名优秀党员,4名合格党员。
(撰稿人/王晓梅、陈静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