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在主任会议、分管主任和秘书长的领导下,全面行使综合、服务、协调、管理等各项职能,把搞好服务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三会”,努力做好服务工作,要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办公部门的服务、保障作用。
1、承担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织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印信工作。
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要点和常委会工作总结的起草,有关调查研究及信息收集、整理,掌握情况,提出建议,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参考。
3、协调安排常委会领导的重要活动;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同“一府两院”、同省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接待外地人大的来访。
4、负责市人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接待、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5、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内设:秘书处、行政保卫处、人事劳资处、老干部处、信息化处。
1、秘书处
负责综合、协调、会务、文书、档案、打字、保密等项工作。
2、行政保卫处
负责市人大办公用房供热、供电、供水、通讯、福利设施、防火、防盗设备,固定资产,设备运行;机关车辆管理及使用。机关办公用品的供应、物资分配;机关食堂、机关室内外卫生、园林绿化;后勤人员的管理教育;负责安全保卫、配合公安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评工作。
3、人事劳资处
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岗位责任制考核,各类统计报表汇总和资金管理。
4、老干部处
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有益的政治性、社会性活动;做好老干部的生活福利工作;组织老干部定期体检、治疗;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5、信息化处
(编辑 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