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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23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4-05-23 来源:吉林市人大

(一)

决定免去:

于长富的吉林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刘宝明的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马颂为吉林市司法局局长;

刘庆东为吉林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孙毓江为吉林市水利局局长;

高洪宇为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二)

免去:

孙兴华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慧鸣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许婷婷、董慧、赵雅平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


  免去:

李晓红的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任命:

孙兴华为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锐为吉林市城西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雪松、牛天娇为吉林市城西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