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静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井义、张铁、刘静、郝振翔、于福超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强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新北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梁玉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锐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伟、王丹彤、刘琦、苗迪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周晓东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佟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 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