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胜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海波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宏伟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石刚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闫志东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王林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洁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卓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郝奇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利宏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惠国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亚妮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徐建玉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周梁玉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志奇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丽英为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万江为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东源为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继鹏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志军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郎玲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海波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石刚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春梅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王宏伟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林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玖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玉琢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秀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燕玲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蔚鹃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 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