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上旬召开,会期3天。
建议会议议程:
一、审议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吉林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书面)。
三、审查吉林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预算(书面)。
四、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与农业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六、审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九、选举事项。
十、其它事项。
(通讯员/李荣昌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