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根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和有关法律规定,决定批准吉林市《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编辑/邵宇、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