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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9-01-17 来源:admin

(2019年1月16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富权所作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委要求和部署,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司法改革配套措施,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的科技含量,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忠诚干净担当标准,不断优化班子和队伍建设,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司法服务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 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