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4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和机构改革实际,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设立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至此,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共设立九个专门委员会。
(编辑 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