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4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和机构改革实际,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编辑 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