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记者顾天成)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律制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10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据了解,提请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共8章63条,草案主要规定内容包括: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应对管理体制,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坚持常备不懈,做好应急准备;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应急处置制度,统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与经济社会发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立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领域重大风险;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制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加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配合,形成制度合力等。草案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适用本法,但传染病防治法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对作出专门规定的,优先适用其规定。
此外,10日上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相比草案一审稿作出的修改有:完善传染病的分类,将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等其他传染病明确为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完善监测、报告和预警规定;完善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实施程序;完善疫情控制措施,严格限定有关措施的适用条件;做好与有关法律规定的衔接等。
初审:关凤贤
复审:王 奕
终审:鄂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