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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日期:2024-08-20 来源:全国人大

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助于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2024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从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这三个方面部署了着力营造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的工作要点。分组审议中,围绕这一重点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意见建议。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报告指出,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持续宣传党中央关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立场态度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推广发展民营经济的典型经验做法,培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正面典型,更好发挥民营经济重要作用。规范涉民营经济信息传播秩序,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工作,批驳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言论。

谢经荣委员表示,过去我们都说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现在是“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又提出了“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实际上这都是对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理论上新的定位。

为此,谢经荣建议:第一,应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转变观念,把思想统一到总书记有关“自己人”和“内在要素”上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第二,更多宣传民营企业家艰苦创业、奋发开拓的事迹,更多理解民营企业的艰辛,更多宣传民营企业家的家国情怀,树立更多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形象。第三,加强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现不利舆情时应迅速作出回应,以平息影响。

“民营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重要力量。”沈金强委员表示,民营企业跟国有企业一样,都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政府税收的贡献者、就业岗位的提供者、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谭天星委员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坚定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真正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落到实处。

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报告指出,持续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提升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能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促进计划,办好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赋能培训班,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支持更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国际经济活动、参与多边工商合作机制。

“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可以引领一个企业,甚至带动整个行业进步。回顾改革开放以来,能够持续健康发展、成为行业龙头的民营企业,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杨振武委员表示,报告提到,要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促进计划”,很有必要。

杨振武建议,不仅要完善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训,也要注重在学校教育中培养未来的企业家。特别是与就业创业衔接紧密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要优化相关课程,着力培育爱国敬业、诚实守法、勇于创新、回报社会的企业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指出,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等行动,集中宣介光彩事业方面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应急救灾、慈善捐赠等社会事业。

郭树清委员认为,通过为企业家关心社会和参与公益慈善提供更多支持,能减少社会上对民营企业的一些误解和错误观念。

“一直以来,我们反复强调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公益慈善捐赠,到目前为止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但真正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公益捐赠不到20%。这个问题需要反思,要给走正道、干正事的企业家提供更畅通的渠道。”郭树清建议,采取措施,便利民营企业家参与慈善活动,进一步便利股权、不动产等非现金资产捐赠,允许延迟交纳所得税,等等。

吕世明委员表示,民营经济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方面发挥了特殊的、应有的作用,也得到了好的口碑和公众认可。“建议更好加以引导,给民营经济创造反哺社会的机会,把意识价值理念,甚至一些财力向社会方面倾斜,这样就相得益彰,属于共创、共建、共赢。”吕世明说。 

 

初审:关凤贤

复审:王 奕

终审:王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