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天林,副主任吕庆龙、赵凯、闫海春、范雅杰,秘书长季春明和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李天林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吕庆龙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审议《关于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市殡葬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听取人事任免事项提请说明和拟任职人员供职发言,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李天林监誓。
会议指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在思想上时时紧跟、在情感上持续共鸣、在行动上坚定自觉,推动全国“两会”精神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要始终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努力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建设,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能,着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以法治方式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强做实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点。要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充分保障。
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化“学习型人大”建设,提升立法工作水平,增强人大监督效能,培树“严新细实”优良作风,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努力打造让市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为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贡献民主法治力量。
市委常委、副市长范传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贵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杰,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通讯员/记者 赵迎华 苗竹茵 摄影/王铁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