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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

日期:2023-12-26 来源:全国人大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宪法作用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赵乐际委员长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增强宪法自觉,履行宪法使命,不断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向深入,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迈出全面依法治国坚实步伐。

2023年3月10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这一神圣场景,牢牢印刻在亿万人民心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对宪法的尊崇、对人民的尊重,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努力开创宪法实施新局面。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新时代以来,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通过宪法修正案,编纂民法典,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立法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等,推动与宪法实施相关的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加强“一国两制”实践的法治保障;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法治统一……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重要职责。要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让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十年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列入必修课程、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抓好青少年等重点群体,连续十年举办“宪法晨读”活动,累计参与学校约120万所,参与师生约2.6亿人次;抓好宪法纪念展馆等重要载体,浙江杭州“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自2016年开馆以来吸引了数百万人次参观者……国家宪法日设立的十年,是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的十年。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我们要持续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步,离不开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离不开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和维护。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优势和功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作者为《中国人大》杂志社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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