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一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和战略性意义的重大判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明前进方向、提供行动指南。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得到巩固提升。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这决定了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
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不断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战略谋划和统一领导,推动我国经济不断迈上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新台阶。夯实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加强立法和法律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高质量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的发展,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当前,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时期,深刻影响国家前途命运和人民生活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部署,“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着眼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专利法,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促进供需对接和专利实施。修改著作权法,完善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等规定,为创新大国护航。修改种子法,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环节,完善侵权赔偿制度。修订我国科技领域的基本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新增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监督管理4章,将党和国家的创新论断和创新战略固化为法律规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开展科普法执法检查并将修改科普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等,实现立法和监督工作紧密结合、有机衔接。
高质量发展是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的发展,要努力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当前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突出问题出发,我们要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自然资源禀赋差别之大在世界上是少有的,统筹区域发展从来都是一个重大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以各地之“多元”激发奔涌活力,以中国之“一体”形成综合效能。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为解决好农业农村承担的三大历史性任务,即保障好农产品供给安全、保护好农村生态屏障安全、传承好中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法治保障。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等,围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实施盐碱化耕地改良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提供宪法依据。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转化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在监督、代表等工作中充分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
高质量发展是绿色成为普遍形态的发展,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0年来,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向未来,要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协同推进。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2018年,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完善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制度。2019年,制定资源税法,修订森林法,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多维度、多层次融入立法。2020年,制定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持续推动生态环保法律制度集成创新。2021年,制定湿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草原法,标志我国主要污染物防治法律制定修改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制定黑土地保护法、黄河保护法,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护佑母亲河安澜……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钉钉子精神连续5年开展10部生态环保法律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进行5次专题询问,栗战书委员长6次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10次带队赴地方检查,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人大贡献。
高质量发展是开放成为必由之路的发展,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作为未来5年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明确“任务书”和“路线图”。“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制定外商投资法,全面确立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法律依据。一揽子修改建筑法、消防法、电子签名法等,完成相关法律的衔接。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在法治轨道上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修改反垄断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民事强制执行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正在进行中,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聚焦“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目标,结合市场主体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题,开展统计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外商投资法执法检查,结合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围绕进一步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等进行专题调研。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坚定不移走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民生领域立法,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编撰民法典,促进民权保障、民生改善、民业兴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完善分配制度,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历史性地实现个税制度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转变。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修改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推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着眼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制定法律援助法,为社会公平正义撑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完善促进男女平等顶层设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每一个“少年的你”。立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制定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修改食品安全法,加快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公共卫生法治建设驶入整体重构、全面升级“加速道”。
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方面,听取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结合审议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守好百姓“钱袋子”。连续5年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亮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高等教育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等,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等,围绕促进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务国家和人民。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高质量发展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以久久为功的韧劲筑牢法治保障,以驰而不息的精神统筹各项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谱写人大工作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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