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海春带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城建与环保委委员及省、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和吉林市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供水厂贯彻实施环保法的情况,线上检查了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疫情期间医疗废物转运情况。
检查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在座谈会上发言,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执法局、水利局、法院、检察院等参加会议并提供书面汇报。检查组成员就环保法贯彻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参会部门进行交流和座谈,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海春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二是要严格督促落实环保法责任,确保法律规定的重要措施落实见效,推动在法治轨道上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补齐短板,确保我市环保法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