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天林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我市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征程上快速前进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锚定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目标,依法履行职责,不断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我市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
突出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组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委全会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2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11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重大事项、重要立法、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党组定期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常委会议,传达贯彻胡斌书记在市人代会上的讲话要求,安排部署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全市中心大局、群众切身利益、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作出决议决定20项,使市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得到有效落实。
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组织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征文、图片展、座谈会、编纂丛书等,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建设吉林市宪法园,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召开常委会议、主任会议20次,不断规范常委会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推动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按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推动高质量立法,着力为高质量发展引领护航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推动立法更加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吉林特色。
突出民生重点立项。在立法过程中积极践行立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努力通过立法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持续关注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吉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3次集中修改,建立多元共治新格局,为做好电梯安全保障和管理工作提供可操作依据。立足于提升民生福祉、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小快灵”立法思路,开展《吉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工作,为我市进一步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统筹协调“立改废释”。全年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4轮清理,着重梳理与新修改上位法有抵触、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行法规。经过细致审查和深入论证,梳理出23部需清理法规,其中修改13部,废止9部,单独列入立法计划修改1部。有序做好上年度立法项目的收尾工作,《吉林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已公告实施。
坚持科学民主立法。贯彻落实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立法服务基地、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员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年共征集市人大代表、立法咨询员及社会各界对法规草案的反馈意见、建议240余条,在立法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全年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4次,开展视察43次、监督性调研15次、执法检查5次、专题询问2次,配合上级人大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11次,常委会向政府提出的50余条问题和意见建议得到有力落实,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了工作合力。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决算、审计、债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工作报告,对各县(市)区全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监督。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深化“九解一协调”2.0版,选派一批领导干部担任“企业知心人”,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对海关、税务、铁路、电信等部门(单位)开展视察,推动开放发展和惠企惠民政策落实。对我市冰雪产业发展开展视察,推动新兴支柱产业发展。对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调研,促进我市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对我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情况开展视察,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与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庆伟、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超良、郭树清、田国立先后到我市就政府债务管理及化解、耕地保护和金融服务、经济运行等情况开展调研,并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聚焦城市更新建设。按照市委要求,成立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工作专班,组织推进古城门复建等30余项文旅项目和8座博物馆建设,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绿美江城”专项行动,对《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乡村绿化和转角公园建设工作,督导并超额完成乔木栽植和绿篱补植任务。听取审议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助力绿水青山建设。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视察,推动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聚焦民生福祉跃升。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针对城区供热情况开展深入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以全方位监督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对新业态就业形势及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我市就业保障工作全覆盖。对全市消防工作开展视察,持续增强责任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有力保障青少年、妇女及弱势群体权益。对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开展调研,并听取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报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农村新型经营模式发展情况调研,对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扎实开展驻村包保工作,协调化解村集体债务230余万元,持续推动村强民富。
聚焦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国家安全局,就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民生改善等方面进行视察。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民意与司法良性共振,坚持公平正义,体现司法温度。听取审议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情况工作报告,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对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整治酒驾醉驾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推动酒驾醉驾查处工作规范化。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证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公证在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中发挥好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四)大力推动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始终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吸纳人民意见,尊重人民意志,为我市振兴发展凝聚共识、汇集力量。
全力支持代表履职。落实“两个联系”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相关专业领域代表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参加评议、旁听列席会议等活动270余人次。召开省市人大代表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听取意见建议。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代表工作评议评选,对42名优秀代表予以通报表扬。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围绕文旅产业发展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为推进我市文旅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我市各级人大代表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奉献精神,在改善民生设施、捐建文旅项目、捐献文物藏品、投入公益慈善、救助弱势群体等方面主动奉献,累计捐款捐物达4126万元。
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以提高政治能力、依法履职能力、服务发展能力、服务群众能力和强化作风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组织的培训4期,举办市人大代表培训2期,指导和支持县(市)区人大开展代表培训,全年共培训代表8818人次,代表履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组织县(市)区人大开展年度工作评估,制定代表之家活动计划,持续深入开展“代表进家站,履职为人民”主题活动,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代表常在、群众常来、实事常办”的新常态。全市各级代表之家开展活动1897次,代表参加活动14368人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3306件。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注重建议内容高质量和办理高质量,完善代表建议交办、督办、答复、反馈工作机制。广大代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提出建议101件。市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办理、主动答复,办结率、面复率、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部分办理结果转化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实现了通过办好一个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的目标。
(五)高标准打造“四个机关”,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努力打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党组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推行“五位五力”工作法。全面推进“41363”机关党建工程,开展机关“四强”党支部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开展“忆党史、强党纪、正党风”教育培训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磐石市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参观。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强典型宣传,各级主流媒体多次刊发我市人大工作经验和代表先进事迹,全年累计报道130余件次,网站和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400余篇。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着力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建设,成立预算工委和代表工委。组织专委会委员参加功能型党支部各项活动,强化专委会与委员间的联系。不断深化“学习型人大”建设,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开展“江城人大论坛”、中青年干部研讨会、退役军人座谈会、读书“半月谈”等活动,机关图书室获评全国总工会职工书屋。着力建设代表之家等“四个阵地”,打造年轻干部等“五支队伍”,切实提高干部服务振兴发展的综合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和专题学习6期,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办理细则。深入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年活动,制定机关党支部重点任务清单,完善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评议机制,进一步健全机关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暨“红莲”机关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有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
各位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已经走过70年光辉历程,在我市也经历了70年生动实践,特别是近几年,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必须充分发挥党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市委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要求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市委交办的重大任务迅速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认真落实,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实施宪法法律中的保障作用。我们始终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作为重要职责,坚决维护国家法治权威。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做好备案审查、执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法律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实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发挥宪法园等阵地作用,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
三、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我们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规制度,保障公民权利得到有效落实。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推动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效衔接。丰富立法形式,实行重大立法项目“双组长”制,按照五年立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回应法治需求。规范立法程序,实现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创新立法方式,加强立法服务站点建设,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听证制度,强化专业保障,确保高质量立法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四、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作用。我们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深入推进代表之家建设,健全“两个联系”制度,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做好代表建议办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当好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确保人大始终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代表和机关同志们担当作为、扎实工作、共同奋斗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全市各级人大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的前瞻性仍需提高,监督工作的质效还需提升,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还需完善,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振兴率先取得新突破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五个必须统筹”,锚定“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建设目标,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建设独具辨识度的新时代省域副中心贡献民主法治力量!
(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牢把握党的创新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立法、监督、决定、选举任免等各方面工作,都自觉对标对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针对我市发展、改革、稳定和民生实际,立足人大职能,坚持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高效率落实市委交办的各项重要任务。持续加强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建设,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坚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机制。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就重要议题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聚民智、更有实效。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推动各级代表联络站提质增效,指导全市代表之家有效开展活动,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政策宣讲、矛盾化解等活动,推动法官、检察官进家站,更好发挥“民意窗”“连心桥”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反馈、跟踪督办和评价等工作。注重强化决定任免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流程,严密工作程序,保障人大任免权有效实施。
(三)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开展立法监督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找准抓实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效。注重提升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高质量立法供给,加快推进《吉林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吉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吉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颁布实施进程。启动《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注重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预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围绕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社区矫正、耕地和种子管理、医疗器械监管、信访工作条例实施等方面开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四)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人大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打造过硬“四个机关”。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持续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发挥好人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提档升级,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统筹抓好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增强上下联动工作合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勇于担当,实干笃行,为推进新时代省域副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