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薛连成
各位代表:
我受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4年,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聚焦工作重点,履行法定职责,优化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突出监督实效,确保法律法规规范运行
1.开展执法检查。4月份,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前,组织全体委员及检查组成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并邀请市供热办负责同志对《条例》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同时开展专题调研,与市住建局、供热企业和热用户代表进行座谈交流,确保后续检查顺利开展。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中节能吉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昌邑区欣荣养老院、国能吉林热电厂热力公司、龙潭区双语实验学校,了解了供热企业和相关热用户的实际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专题工作报告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转市政府落实,市政府已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
2.开展专题询问。7月12日,组织召开了吉林市城区供热工作专题询问会议,邀请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市民代表参加,分别就我市供热工作总体情况、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2024年冬季供热保障新举措等方面提出10个热点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实事求是做出回答,同时与会人员对应询单位的应答情况进行了现场满意度测评,满意率100%。专题询问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开展城建重点项目视察。10月份,组成视察组,对我市2024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视察。视察组就道路拓宽改建、打通断头路、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进展情况实地视察了嫩江街公铁立交桥、平山街道路工程、德胜门和柴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现场,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将视察意见转市政府落实。
4.开展工作监督。一是为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关于中之皓公司私建升降停车桩处置情况报告》的批示要求,对私占公共空间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向市政府发函提出工作建议,督促限期整改,6月份,市政府完成整改工作,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二是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开展龙潭区、磐石市、中新食品区“绿美江城”监督工作,通过审核台账、查看现场等办法,按时完成了“绿美江城”的各项监督工作任务。
5.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 23 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4 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就全市 2024 年生态环境状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向会议进行了报告,委员会按照要求形成了审议意见,并反馈市政府落实。
(二)突出立法重点,推动法律法规修订
1.围绕市委关注的问题,开展法规初审工作。《吉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被列为市委 2024 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前期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借鉴其他地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委员会将《条例》引入立法“快车道”,围绕部门职责、物业企业经营、物业收费等8个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17 条,形成审查意见,9 月初委员会对《条例》进行了初次审查,市人大常委会第 22 次会议通过一审。
2.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开展《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修改论证工作,着力推动《吉林市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吉林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配合省人大对《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3.围绕法治统一,开展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按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本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合法性审查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对全市城建和环保领域 14 部地方性法规开展清理,提出废止、修改建议 83 条,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系统性。完成《吉林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等 5 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突出职责担当,强化日常工作管理
1.配合省人大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专题调研。9 月份,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生态环境质量和改善情况及蓝天、碧水、黑土地保卫战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研,实地走访了吉林建龙钢铁超低排改造、牤牛河支流返黑返臭问题整改、吉化染料厂异味治理和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等工程和项目,听取了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调研组对吉林市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调研工作安排表示满意。
2.参加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根据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通知要求,6 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海春带队参加会议,并代表我市在大会上发言,介绍了我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在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
3.开展相关意见征求和听证工作。一是组织参加《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征询意见座谈会,协调市政府主管领导、相关省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并在会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完成《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省人大。三是对《吉林市生态保护职责规定(2024 版)》提出修改建议 2 条。四是参加吉林市城镇基准地价及吉林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工作。
4.接待外地区人大来吉考察调研工作。接待河北省人大环资委来我市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调研。接待山西运城市人大来我市开展城市管理和文旅融合调研。配合法制委接待山西省人大法工委来我市对建筑市场管理以及相关立法进行学习考察。每次接待,委员会都认真制定接待方案,安排好行程,并陪同调研组深入实地调研,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突出自身建设,提升履行职责能力
1.着力做好党建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领会运用、贯彻执行。二是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按照“学习型人大”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强化廉政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线上线下同步跟进,并参加了“学条例守纪法”全面从严治党知识答题等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活动真正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10 月份,城建委薛连成同志在江城人大论坛做《深入推动法律法规学习 努力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报告,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讲党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并录制了红莲微课堂,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四是积极参加机关党委和市直机关党建活动,进一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五是积极探索委员参加党支部会议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代表履职有机融合,率先邀请全体委员参加城建委党支部会议。六是开展“大调研、大起底”工作,完成 7 户居民民生问题调查,帮助 2 户录入民生问题,均已得到有效解决。七是深入开展“九解一协调”帮扶企业行动,帮助包保企业解决林地审批等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江城日报对此专门采访并予以报道。
2.加强委员会建设,提升委员履职能力。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委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学习了《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题询问工作条例》《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等,委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强化工作效果。年初与委员共同研讨常委会及委员会全年工作安排,使委员能够明晰全年工作思路,掌握工作重点。年末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总结全年工作,同时对下一年工作安排征求意见。三是强化作用发挥。组织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党建、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和《吉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一次审查、市人大文旅专班等各项工作,同时在年末全体会上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反馈,推动委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年来,委员会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距离新时代新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一是理论学习深度还有待加强,在一些政策法规、专业领域知识的学习上深度不够。二是监督工作方法还比较单一,应该深入研究创新突破。委员会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委员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的决策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安排,聚焦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新时代新江城做出新贡献。
(一)监督工作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开展检查。
2.对2025年全市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视察。重点视察城建重点工程进展及安全情况,推动项目安全有效进行,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增进民生福祉。
3.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4.督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理好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好与城建、环保等工作相关的常委会决议、审议意见等,并按时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二)立法工作
1.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吉林市松花湖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
2.对《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吉林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吉林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3.认真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询意见工作。
(三)调研工作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法律法规贯彻情况,掌握重点,明确方向,为执法检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对松花湖管理情况、公路交通建设情况和城市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3.按照常委会安排的中心工作进行调研。
(四)日常工作
配合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做好外地区人大来我市开展的相关调研、考察等的接待工作;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高效完成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自身建设工作
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委员会建设。一是强化学习,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切实提高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主动担当,实现抓监督、抓落实、抓融合、抓服务的有效统一;三是强化作风,以“严、新、细、实”优良作风提高委员会工作效率和质量,努力开创委员会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