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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7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4-01-17 来源:吉林市人大

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鲍贵臣所作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总体工作思路及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奋力谱写全市法院工作现代化新篇章,锚定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目标,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