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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6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4-01-17 来源:吉林市人大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6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牛丹阳

 

各位代表:

我受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社会委)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社会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较好完成了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提升监督工作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社会委始终把提升监督工作质量作为工作主线,为准确把握监督工作切入点,将走访调查走深走实,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1.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回头看”。今年初,市委胡斌书记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再严再实,对查出问题立查立改。为了迅速并高质量完成这项工作,闫海春副主任带队与社会委一同讨论研究工作方案,深入走访相关单位、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特点及存在安全隐患,改变以往政府提供被检单位和地点的方式,由人大选定被检对象。最终确定了由应急、住建、公安、消防等9个部门参与,选取大型文娱场所、批发市场、餐饮共11家单位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分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这次督导检查时间周期长,选择行业范围广,经现场检查发现11项隐患,立即整改9项,责令限期整改2项。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市、区两级政府、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强化了监督实效,维护了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2.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检查是针对去年在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中发现新业态和小微企业等服务行业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五险”等情况而开展的监督工作延伸。通过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健全和完善了单位劳动用工制度,规范了我市劳动关系,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执法检查组还首次引入执法队伍和专业律师对桦甸市夹皮沟金矿、政府用工部门提供的劳务合同进行了实地检查和书面审查,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严谨、更加科学。常委会会后,结合代表审议情况,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完善健全机制,不断规范劳动用工制度;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执法,维护法律权威;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四点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落实,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变化、得到实惠。

3.组织开展就我市贯彻实施《吉林市文明祭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回头看”。《条例》于2023年1月1日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掌握法律实施具体效果,此次“回头看”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清明节节点,召开由市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上半年尤其是清明节期间《条例》的宣传贯彻及实施情况、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情况、执法情况以及在上半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二阶段在寒衣节节点,听取了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到市殡葬管理处、江南陵园视察。《条例》施行一年来,市政府积极推动构建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文明祭祀管理体制机制,通过不断强化宣传,协调部门联动,强化执法管理,《条例》实施初见成效。但也存在着执法力量不足、基层执法困难、相关制造设备没收难等问题。为此,视察组提出了要加强在全社会强化宣传引导,从源头上治理违禁祭祀用品,健全文明祭祀管理制度,加强文明祭祀管理的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交市民政局研究落实。

(二)以民为本,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

《吉林市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已有26年,殡葬改革形势日益错综复杂,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殡葬管理工作,在解决殡葬复杂问题时难以提供有效法律依据。为健全殡葬法治保障,社会委积极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对民政部门提出修订该条例的背景和过程进行分析研判,并与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召开座谈,听取了市民政局有关修订《吉林市殡葬管理条例》的情况汇报,了解到国家民政部就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条款多次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存在大幅度修改变化。我市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时机还不够成熟,为避免出现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闫海春副主任向民政部门提出要求,要充分搜集梳理分析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及时跟省人大沟通跟进有关《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修订进度情况,待上位法出台后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三)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城市更新”和“绿美江城”行动

按照市委对“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和“绿美江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市人大常委会高位统筹,制定下发了《关于2023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助力“城市更新三年行动”的安排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绿美江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社会委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积极协助配合城建委开展“城市更新”和“绿美江城”工作,筹备部署会议、组内会议、调度会议,检查十大工程44个项目情况,收集人大代表、基层干部以及群众有关城市更新意见建议,实地督导检查龙潭区、磐石市“绿美江城”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审计标准核对绿美工作台账票据,并留存取证。目前,龙潭区已完成共计152658株乔木等栽种任务;磐石市完成迹地更新造林4841亩,补植补造3639亩。龙潭区、磐石市超额完成绿化任务,得到市委的高度肯定和表扬。

(四)积极投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社会委党支部迅速行动,认真部署,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性,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社会委支部全体党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分别制定主题教育支部与个人学习计划,积极参加机关党委开展的各项学习活动。其中,集中学习研讨10次、交流研学3次、个人自学20余次,支部书记专题讲党课1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狠功夫,社会委全体党员干部理论修养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根据主题教育要求,社会委全体党员以问题为导向,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把检视整改、自查自纠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在主题教育期间,社会委根据市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结合社会委今年的工作重点以及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形成了《关于吉林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关于<吉林市文明祭祀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将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委员会工作基础

社会委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根本保障,切实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注重加强理论学习。通过机关组织人大讲堂、党校轮训以及学习强国等途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专题学习,提升了理论素养和水平。二是强化专业知识学习。根据2023年社会委工作计划安排,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市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参加市委组织的巡视巡察培训课程,拓宽知识面,夯实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社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坚决反对“四风”,在监督调研和检查过程中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不断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四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我为群众办实事”“认领微心愿”“大起底、大调研”等各项活动,用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

(六)认真完成常委会交办其他工作

1.开展代表之家建设情况调研。按照天林主任在传达省人大副主任高广滨来吉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会上做出的对县(市)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的指示安排,与城建委一同对磐石、桦甸两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与基层代表和干部进行深入讨论,将收集的问题向人大党组进行了汇报。

2.履行专委会职责,认真完成常委会交办工作。依法对市政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的备案报告》等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根据贯彻落实《吉林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目标任务分工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参加市妇儿工委组织的培训,完成妇女在参与决策管理方面的数据统计和专项报告工作,并向市统计局报送相关人大女性代表数据。协助常委会接待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来吉就开展人才发展条例和城镇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工作。协助全国人大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和企业民主制度建设情况调研。协助省人大开展全省50项民生实事、舒兰市遭遇特大山洪灾后重建、突发事件应对法调研工作。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社会委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在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带领下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消防安全、就业与再就业三个方面开展监督工作。为高质量完成监督工作,一是将涉诉涉法涉访案件列为执法检查的针对点和重点,以案为鉴,密切关注群众诉求,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市得到有效实施。二是坚持锻长板、补短板相结合,对消防救援部门和行业部门履行消防防火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开展视察。针对“三查”活动深度不够的问题,将“三查”活动与消防安全日常检查结合一起,与执法队伍深入一线,了解基层实情,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量和实效。三是对我市促进就业和就业保障工作情况开展调研,通过摸索引入统计等相关数据和专家学者建议,对全市就业形势加以分析研判,增强人大调研结果的实用性。四是继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四个机关”建设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学习、提升本领、丰富经验,将所学所感融入到社会委工作始终,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的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队伍。同时,加强与全国人大、外省市人大、县(市)区人大社会委的工作联系,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社会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