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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6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4-01-17 来源:吉林市人大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6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卫东

 

各位代表:

我受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财经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全年依法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等财经领域相关工作13项;向人代会和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代拟稿、审查结果报告、决议草案等15个;组织监督调研4次;持续跟踪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在我市开展立法及调研等工作8项,起草委托调研报告3个;参与立法工作2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召开财经委全体会议4次。

(一)加强计划预算监督,着力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计划监督。依法对我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审查监督,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指出了我市经济发展活跃度不高、市场主体信心不足、民生领域短板依然突出等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了我市在打造全省副中心城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强化民生保障等四个方面意见建议,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了2022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计划的报告及2023年计划。依法对我市2023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指出了我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房地产业发展动力不足、消费信心有待提振等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了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三个方面意见建议,并代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依法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监督,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指出了《纲要》实施部分指标不及预期、产业转型面临较大挑战、财政运行压力较大等三个方面突出问题,提出了要强化《纲要》引领作用、加快规划项目实施、持续改善发展环境、扎实做好民生保障等四个方面意见建议,并代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

二是加强预决算和审计监督。依法对我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进行审查监督,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指出了我市预算管理还存在财政增收后劲不足、预算收支平衡压力巨大、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等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加强审计整改监督等四个方面意见建议,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依法对我市2022年市级决算和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进行审查监督,形成了审查结果报告,指出了审计整改存在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类型划分不准确、持续跟踪监督力度还不够大等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了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运用好审计成果等三个方面意见建议,并代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2022年市级决算的决议。依法对我市2023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指出了财政增收基础薄弱、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小、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负担重等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了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加强债务风险管控、优化支出结构等三个方面意见建议,并代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依法对我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进行审查监督,形成了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了落实好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等三个方面意见建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了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全年持续跟踪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强化经济领域监督,着力服务我市发展大局

一是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监督。3月份,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财经委结合2022年调研情况,对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全市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指出了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导向性不足、激励措施和问责手段缺失、融资与偿债能力不匹配,部分项目拨付进度较慢等四个方面问题,提出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撬动效能、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程等四个方面意见建议,代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

二是强化优化营商环境监督。2020年以来,财经委连续四年对我市政务、司法等领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6—7月份,财经委组成调研组对我市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监督调研,先后走访了吉林市福建商会、林氏医疗集团、吉研高科、辉隆肥业、金翰建筑装饰等9家民营企业,深入了解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调研中,吉林辉隆肥业公司反映公安机关在办理假化肥原料案件中,存在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不及时等问题,我们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5—8月份,财经委组成调研组,深入我市吉发、产投、国元、水务集团、公交集团、环投、铁投、阳光能源、轨道交通、化纤和吉化北方等11户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监督调研,书面汇总了市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形成了调研报告。11月份,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吉林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吉林市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财经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依法对这两个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指出了我市国有企业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少主导产业、营收能力较弱、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不健全等四个方面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有序完善国资报告制度体系等五个方面意见建议,代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

全年持续跟踪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落实情况。

(三)认真做好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做好《吉林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召开财经委全体会议对市政府提交的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2条建议,形成了审查报告。积极参与《吉林市碳纤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全年共完成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件。

(四)积极配合上级人大来吉开展立法和调研工作

先后协助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消费税立法与改革情况、《吉林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修订草案)》、知识产权保护和《吉林省专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4项立法调研工作。配合省人大完成了扩大消费和外贸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化工碳纤维等产业发展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经济运行情况等5项调研工作,形成委托调研报告3个。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全面开展民生问题“大调研,大起底”活动。全年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党员大会8次、开展讲党课活动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集中学习17次,解决民生问题5个。

二是注重履职能力提升。认真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及要求,以“学习型”人大机关建设为载体,扎实开展“学习强国”“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等学习平台的使用,全年组织法律和专题业务知识培训9次,学习财经业务知识篇目42篇。

三是认真完成常委会交办的“绿美江城”督导工作任务。实地督导检查10余次,坚持每日调度制度,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推动解决树苗采购、栽植点位不足、栽植进度等问题,较好地完成了“绿美江城”督导工作任务。

总之,2023年财经委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市财政经济工作稳步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是:一是监督刚性和深度不够;二是监督覆盖面不够;三是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财经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财经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和创新财经监督工作方式,着力提高监督实效,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依法加强计划、预算及经济领域工作监督

深入研判我市2024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协助市十七届四次人代会完成2023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计划、预算草案审查批准工作。依法加强对2024年1—6月份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预算调整情况和2023年决算情况、2023年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二)进一步深化和拓宽经济领域监督调研工作

重点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情况、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调研。对各级各类开发区计划和预算管理工作开展监督调研,为将开发区计划和预算管理全面纳入市本级监督范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加强跟踪监督工作

进一步规范与人大财经监督有关的常委会审议意见、视察反馈意见的办理流程,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不断提升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权威性。

(四)认真做好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做好《吉林市碳纤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

(五)积极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各项工作

高质量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主动争取省人大经济委、预算委的工作支持和指导,加强同市政府联系部门及县(市)区人大财经(工)委的工作联系。积极组织外出业务交流学习,进一步拓展视野,总结宝贵经验和先进做法,促进财经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按照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以“五化”工作法为引领,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型委员会建设,切实提高财经委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人员专业化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结合财经委工作实际,适时制定财经委工作规则、财经委关于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的办法等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持续锻造“严细慎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人大财经干部新形象。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更好地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为推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