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市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会议根据各代表团审议的意见,对《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形成了审议结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凯出席会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修订草案”比较成熟,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及我市的实际需要。鉴于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审议时,各代表团和与会代表对“修订草案”没有提出原则上的修改意见,提出的个别文字修改意见已经研究并采纳。因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将“修订草案”提交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