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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8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日期:2023-01-10 来源:吉林市人大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8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牛丹阳

 

各位代表:

我受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社会委)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社会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大相关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较好完成了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2022年3月,新冠疫情突然来袭,社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号召指示和防疫要求,闻令而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一是战“疫”一线单位主战场。协助常委会闫海春副主任督导检查龙潭区和经开区核酸检测工作,督导检查核酸检测点34次,提出整改事项8项,协调解决问题6件。社会委全体干部还响应全市号召和市人大安排,积极参加永强社区卡点值守和机关闭环下沉工作,主动投身到抗疫工作的第一线。二是战斗在居家抗疫第二战场。居家期间,社会委全体干部主动下沉社区一线,协助社区组建小区志愿者队伍,成立临时党支部,参加社区疫情防控和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动员委员,立足本职岗位,为战胜疫情贡献各自力量。社会委委员崔红卫在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向市人大捐献一万元的防疫物资,其他委员在各自防疫岗位上冲锋在前,守护着这座城市,展现了新时代委员风雨与共,共克时艰的风采。疫情后期,社会委协助闫海春副主任第一时间转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走访企业和重点项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积极协助常委会做好人大社会建设领域监督工作

社会委始终把提升监督工作质量作为工作主线,为准确把握监督工作切入点,每项监督工作开展前都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深入相关单位走访、向社会征集问题,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1.2022年5月,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开展视察。为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社会委根据疫情轻重和防疫管控的不同阶段要求,及时调整视察方式方法,由实地集中视察向多种途径开展视察转变。一是居家办公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全体委员专题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研究拟定视察方案。二是“点对点”上班期间,通过网络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向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我市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通过加密内网向被调研政府部门发放通知,部署落实和收集书面汇报材料。三是复工复产期间,深入基层,掌握实情。社会委深入到残疾人人数较多的永强社区与残疾人、社区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目前残疾人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地到残疾人创办的吉林草根营网络科技公司,了解残疾人就业创业遇到的问题及难点。同时,还分别实地踏查了我市的商业场所、人行栈道等公共服务场所,了解我市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确保了视察工作的准确性。视察期间,社会委协助视察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汇报。与市发改委等8家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围绕扶持、发展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共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为避免存在由于疫情客观原因影响工作质量的情况,在疫情好转后,社会委又到市残联进行回访,更深入地了解残疾人生活、就业、服务、保障等具体情况,结合前期书面、实地踏查调研的情况撰写视察反馈意见,有效保证了人大监督工作质量。此次视察对维护我市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9月上旬,社会委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围绕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监督管理、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消防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深入重点防控企业和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并把安全职责是否无死角全覆盖作为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市、县两级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均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据此,检查组临时决定将市司法局、市编办纳入座谈会成员单位。在召开座谈会期间,通过进一步对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相关文件进行认真解读、学习,同时,针对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会上明确了行业部门的相应职责,政府表态检查后将按照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执法检查达到了预期效果。常委会会后,社会委结合审议情况,向市政府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贯彻实施“两法一例”的责任感,明确压实责任;统揽全局,加强安全生产总体布局,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应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监管责任,履职尽责,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法律实施,推进生产安全、消防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五点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解决。

3.10月中旬,社会委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海春,就市医保局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此次视察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关于双通道药店、医保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药品冷链、医保政策宣传情况、高频办理事项、疫情期间企业缴费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视察组听取了市医保局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视察组成员结合群众反映和外地工作经验,现场提出了节约医保基金开支推进医用电子胶片、云胶片和疫情期间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的意见建议。此次视察充分发挥了人大“回头看”作用,确保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到切实办理,更好地促进了医保战线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医疗保障服务的水平。

4.11月初,社会委协助常委会完成了对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社会委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和此次执法检查,恰逢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社会委及时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讲话精神和指示,贯彻到开展对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工作的全过程。检查前,深入市社保局、人社局开展前期调研工作,掌握社保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和难点,特别是涉及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切身利益的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和职业年金的问题,有重点的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围绕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社会保险经办等情况,深入社保经办机构和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人社局、社保局等5个部门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法》的情况汇报,高质量的完成执法检查工作。常委会后,结合审议意见,提出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落实《社会保险法》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强化信息共享,推进反欺诈防冒领工作走深走实;全面综合施策,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四点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落实。

5.社会委严把审查出口,认真对标法律法规,完成对市政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的备案报告》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的严谨与实效。

(三)协助常委会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22年将出台《吉林市文明祭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社会委坚持人大主导立法,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精细打磨《条例(草案)》的初稿。组织全体委员和办公室深入学习研究中央、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参考通化、白山、佳木斯等城市相关法规文本。针对《条例(草案)》制订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情况,社会委协同法制委打破以往进入初审环节才介入的模式,提前介入到立法起草工作中。在《条例(草案)》初稿草拟前,多次与市民政局沟通研究《条例(草案)》的基本框架、整体脉络、表述方式等,及时了解起草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精准对接我市现实需求及地方特色,精细打磨法规具体内容。从疫情初期的多次电话、微信沟通联系到疫情稳定后召开7次立法协调会,与市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就初稿逐条逐文进行充分讨论、逐一修改,提出立法修改意见20条,审查上报草稿5稿,最终形成《条例(草案)》审查初稿。7月下旬,社会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最终形成审查报告,为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工作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议依据。

(四)履行专委会其它职责

2022年,社会委还配合省人大社会委完成了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调研”“吉林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吉林省就业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吉林省技术技能人才促进立法调研”“依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调研”共五项调研工作。社会委高度重视常委会交办的接待工作任务,积极与市政府议案处沟通接待事宜,细化工作方案,仔细学习对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深入调研,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人大社会委,受到省人大社会委的充分肯定和重视。社会委还积极配合外地人大来吉学习考察。7月末,协助新疆阿勒泰地区人大代表一行来吉考察,推动两地人大工作的交流学习。社会委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帮助残疾人企业吉林草根营网络科技公司与市民政局、市残联、昌邑区东局子街道永强社区多次沟通联系,通过发放就业补贴解决企业提出的残疾人就近就业的实际困难问题,用成效回应了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

(五)不断提升理论和工作水平

社会委注重通过定期传达人大党组扩大会的学习内容和召开理论学习会的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法治思想、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等指示批示,加强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党的二十大会议召开后,全委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研究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落实工作的本领。社会委十分重视与市人大各类学习活动紧密结合,依托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江城党建、中国普法、公务员培训等网络载体,加强学习社会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社会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丰富学习内容、优化知识结构、注重学习实效,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的委员会工作队伍,不断提升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能力。社会委还十分注重与外地人大之间的学习交流。8月中旬,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海春赴安徽省六安市人大就人大社会建设领域的立法工作和如何更好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的主要做法、经验、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等内容进行考察学习。开拓了工作视野和思路,达到了预期目的,也进一步增强了两个地区人大的交流和友谊。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社会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带领下,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协助常委会扎实做好社会建设领域立法、监督等工作,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努力开创市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劳动就业方面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我市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切实维护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二是对《吉林市文明祭祀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开展跟踪视察,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是对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将人大“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四是积极推进与社会委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开展对《吉林市殡葬管理条例》《吉林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的立法前期调查研究。

五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四个机关”建设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学习、提升本领、丰富经验,将所学所感融入到社会委工作始终,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的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队伍。同时,加强与全国人大、外省市人大、县(市)区人大社会委的工作联系,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社会监督工作质量。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