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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8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日期:2023-01-10 来源:吉林市人大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8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卫东

 

各位代表:

我受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2年,财经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依法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等财经领域相关工作11项;向人代会和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代拟稿、审查结果报告、决议草案等16个;书面审查了市政府债务情况;组织视察2次;跟踪监督2021年国有资产和审计整改两个领域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开展工作3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召开财经委全体会议6次;在市人大网站发布工作信息9篇。

(一)强化计划预算监督,着力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1.加强计划监督。深入分析我市2021年经济运行情况,依法对我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在肯定政府工作的同时,指出了我市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债务负担沉重,民生领域短板多等问题,提出了精准把握政策取向,抓牢发展第一要务,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统筹推进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等意见建议,形成审查结果报告,为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2021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计划草案提供了决策支持。完成了2022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初步审查工作,指出了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市场预期和投资者信心有待提振,转型发展任务艰巨等问题,提出了争取发展主动权,稳住经济基本盘,提升经济增长潜能,促进结构调整,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等意见建议,形成审查结果报告,为常委会批准2022年1—8月份计划执行情况做了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

2.加强预算监督。根据预算法、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我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做出了市政府及财政部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较好的职能作用的评价意见,指出了预算执行还存在财政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增收后劲不足,债务风险化解压力较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重大政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精准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等意见建议,形成审查结果报告,为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供了决策支持。完成了2022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初步审查工作,指出了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保障压力持续增加,一些重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提出了推动经济快速恢复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意见建议,形成审查结果报告,为常委会批准2022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做了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

(二)强化经济领域监督,着力服务我市发展大局

1.加大对专项债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财经委于9月份牵头组成视察组,对我市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运营情况进行专题视察。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推进缓慢,个别项目成熟度低,个别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不匹配,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不够,资金使用和运营管理水平亟须加强等突出问题,向市政府反馈了精准谋划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估,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程,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监管等意见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正在研究推进解决。

2.持续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2020年以来,财经委持续三年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今年11月份再次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和强化警示震慑领域的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3.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为进一步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今年11月份协助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吉林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财经委对审计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代常委会拟定了审议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市政府及审计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重审轻改问题;夯实整改责任,着力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扎实做好审计结果应用等意见。

4.抓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及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意见,今年11月份协助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财经委对两个国有资产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代常委会拟定了审议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市政府及审计部门要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提高国有企业竞争能力;优化治理结构,增强金融企业拉动经济发展水平;完善内控制度,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能;摸清资产底数,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水平;完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等意见。

(三)积极推动其他工作任务落实

1.认真完成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先后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完成了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情况、复工复产和重大工业项目稳经济增长情况、贯彻落实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情况调研;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调研;住房保障工作情况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推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的设立。按照省人大及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财经委多次与省人大和各市(州)人大财经委员会,县(市)区人大财经(工)委沟通联系,了解各地预算审查监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数量、实际到编人数等情况,向省人大预算委员会报送了《吉林地区地方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机构统计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省内各市(州)预算审查监督机构设置情况的汇报》。

3.做好立法及备案审查工作。财经委参与了《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修订。全年依法审查《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等规范性文件9件。

4.积极联系服务代表重点企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包联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方案》要求,财经委于6月份分别到市一建公司等4家代表所属企业进行复产复工情况走访调研并开展座谈。收集企业反映的疫情防控、复产复工、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问题10个,已着手协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解决。协调公交集团解决了我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航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交站点设置问题并开通8条专线,帮助企业节约交通运营成本每年约100万元。同时财经委积极发动委员为疫情防控工作做贡献,合计捐赠款物价值310余万元。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做好支部建设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全年共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3次,支部党员大会10次,支部党员讲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

2.注重履职能力提升。聚焦提高干部专业化水平,培育培养干部履职能力。及时组织集中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及要求,以“学习型人大机关”建设为载体,扎实开展“学习强国”“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等学习平台的使用,全年组织法律和专题业务知识培训11次,学习财经业务知识48篇。

3.参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财经委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部署,以党支部为单位,全员参加包保社区卡口执勤和居住地疫情防控下沉工作,3名同志获得优秀志愿者证书。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财经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是:一是监督的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改进,监督深度和力度有待加强;二是监督覆盖面不够,例如对海关、税务等部门联系不多,相关领域的监督工作尚未开展;三是财经委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财经专业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财经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财经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和创新财经监督工作方式,着力提高监督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依法加强计划、预算及经济工作监督

深入研判我市202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高质量完成2022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计划、预算草案审查批准工作。依法加强对2023年1—8月份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预算调整情况和2022年决算情况、2022年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实施情况、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情况的工作制度,督促市政府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债务管理情况。

(二)开展财经领域监督调研工作

进一步转变监督方式,全面开展经济领域的监督调研工作。重点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债券资金投资重点产业园区类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领域工作情况开展监督调研。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调研,围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进一步拓宽财经监督覆盖面,对分工联系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三)加强跟踪监督工作

进一步规范与人大财经监督有关的常委会审议意见、决议决定、视察反馈意见、审查结果报告的办理流程,强化对常委会监督意见的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权威性。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