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8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天林
我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新时代我市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大局,聚焦“四个机关”建设,坚守初心使命,依法履行职责,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坚决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深入论述和全面部署,为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努力建设“四个机关”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人大常委会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常委会党组、人大机关和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丰富多元的学习活动。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领导干部讲党课、支部集中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热潮,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全市上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思想认识,凝聚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共识。市人大常委会协助市委出台了《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研究制定25条工作办法、75项具体任务,通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证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
强化政治建设引领。认真履行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以及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5次,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10次,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切实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服务老工业基地振兴。积极推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健康、航空、旅游及配套服务、石材和矿渣循环利用等6条产业链招商工作,走出去31次、请进来75次,正式签约项目52个,重点谋划推进项目185个。深入开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调研,形成质量高、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召开碳纤维产业促进、工业遗产保护立法推进会议,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时限,做好立法前调研工作。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包联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常委会领导带领人大代表“遍访”企业178户(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43件(次)。围绕持续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依法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法规草案进行备案审查,积极推动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聚力全市疫情防控。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努力为打赢全市疫情防控歼灭战做出人大贡献。组织号召人大代表参与抗疫,第一时间发出倡议书,全市70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以“主人翁”的姿态在各条战线献智出力,累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近亿元。扎实开展防疫专班工作,圆满完成5个重点方舱医院的督导救治任务。市人大全体机关干部主动请战,积极投入“战疫”一线,支持基层防疫工作,选派机关干部分别担任街道临时党委书记和社区第一书记,为基层提供急需的抗疫和生活物资,帮助居民解决生活困难200余件。
促进民生福祉提升。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要事,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围绕病有所医,就市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组织全市核酸采样与检测工作情况调研。围绕住有所居,实施《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题询问。围绕弱有所扶,对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开展视察,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乡村振兴,组织肉牛产业发展情况视察,开展加强黑土地保护、促进“千亿斤粮食”生产工程情况调研。围绕平安江城建设,对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两法一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我市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实施意见进行备案审查。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克服疫情影响,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圆满完成会议选举任务,切实贯彻落实了省委、市委的意图。持续提升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对法律援助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促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对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推动审判机关深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对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了调研,听取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55件(次),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三)依法为民履职行权,切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努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都能维护人民利益、体现人民意志。
立法工作的精准性持续提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统筹立改废释,修改法规10部,废止5部。制定《吉林市文明祭祀管理条例》,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科学编制《吉林市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共规划立法和调研项目66项。开展《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吉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8个方面立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实践,重新确定44名立法咨询员、5个立法服务基地、22个立法联系点,在立法过程中,共采纳各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70余条。
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持续提升。坚持以高质量监督服务中心大局,切实提升监督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对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市治安维稳、贯彻实施国旗法、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8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等情况开展视察10次。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7次。对文物保护“一法一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全年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4件,进一步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决定和任免工作的规范性持续提升。聚焦全市中心大局、群众切身利益、民主法治建设等领域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全年共作出决议、决定11项。坚决维护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认真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强化法定性和严肃性。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创新方式方法,首次以视频会议方式举行常委会会议,通过市政府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和有关决议。严格按照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对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原来的通过制调整为任命制。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次)。
代表工作的主体性持续提升。始终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我市振兴发展凝心聚力。及时组织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和线上专题培训。实行代表履职档案管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提高代表履职专业化、经常化水平。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人大代表之家(总站),全市共建成9个县(区)级人大代表之家(总站)和123个乡(镇、街)人大代表之家(联络站)。在市委领导下,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推荐和选举准备工作。着力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修订完善了《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全年累计交办代表意见建议87件,答复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着力打造“四个机关”,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依法履职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当中,努力打造让党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扛起常委会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全方位、各方面,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和上级党委要求,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大力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开展“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江城人大论坛”“书香人大机关”等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重走抗联路,奋进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持续深化“学习型人大”建设,推动人大干部宪法法律及业务学习常态化,推进线下理论学习与线上新媒体学习一体化。深入开展干部家访和谈心谈话、中青年干部研讨会、退役军人座谈会等活动,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开展半年工作讲评和全年工作总结,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规范提升专门委员会工作水平,密切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促进全市各级人大在工作中的交流互动,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年”成果,按照“基层建设年”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四联四促”“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等实践活动,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进一步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动标准化支部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机关干部廉政档案台账,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季度分析、半年报告作风建设情况制度,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以“五化”工作法持续优化“严新细实”作风。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市人大工作职责与制度,不断创新和强化制度建设。修订《中共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吉林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吉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采取留置及强制措施暂行办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人事任免案工作规范》《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活动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补充完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42项新制度,修改更新62项既有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强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制作专题片《奏响民主与法治的雄浑乐章》,全面反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发展历程和丰硕成果。加强典型宣传,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各级主流媒体多次刊发我市人大工作经验和代表履职事迹,全年累计报道160余件(次)。积极发挥市人大网站、公众号作用,全年共发布网站新闻稿件355篇、公众号信息137篇,有效发挥网络宣传、舆情引导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来自于市委的正确领导,来自于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的依法履职、辛勤付出,来自于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来自于全市人民的充分信任。在此,我代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向关心和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社会各界、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我市“十四五”规划和“四六四五”发展战略,紧扣市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十大行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多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打造全省副中心城市,助推我市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民主法治力量。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坚决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接受市委领导。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人大工作紧密结合,深刻领会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报告工作,主动请示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贯彻落实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各项安排部署,坚决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重要任务。坚持奋发作为担使命,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发挥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贯彻市委决策、凝聚发展共识、推动工作开展中的积极作用,履职尽责、奋发作为,努力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二)着力增强立法工作质量
深入开展法治吉林市建设行动,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立法工作精细化为目标,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创新立法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法规立项和法规草案公众意见多元化征集平台,探索建立立法项目库、立法专班制度,推进立法工作更加专业、更接地气、更合民意。组织实施《吉林市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继续大力推动《吉林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吉林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围绕促进碳纤维产业、加强物业管理等方面开展立法调研。继续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完成上位法律法规草案征询意见及法规询问答复工作。
(三)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
大力实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行动,紧紧围绕事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决算、审计等工作报告,围绕专项债券资金投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优化营商环境专项领域、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开展监督调研。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做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建设调研。围绕促进民生事业改善,听取和审议2023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和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对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文明祭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视察。对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专题询问开展“回头看”。对加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创建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情况开展视察检查。对我市中医事业传承和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围绕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对全市“八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对劳动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4部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消防“两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和文物保护“一法一例”专题询问开展“回头看”。对市人防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改进人大信访工作,认真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完善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四)依法开展决定任免工作
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对事关我市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法定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全程监督检查和持续跟踪问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修订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贯彻落实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宪法意识。
(五)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落实代表管理和服务代表制度,加强代表培训和代表建议办理,创新活动载体、拓展履职平台、激发履职热情、提高工作成效。组织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推动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确保“代表之家”全覆盖。提升代表闭会期间履职质量,加强代表与选民沟通联系,引导代表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归纳整理,反馈到有关部门,确保得到及时办理。
(六)不断强化人大自身建设
发挥常委会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和班子成员“关键少数”作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坚持“第一议题”等党内规章制度,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深入推进“学习型人大”建设,充分发挥“江城人大论坛”等学习平台作用,加强交流学习,培养创新思维、强化专业素养。加强市人大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争先创优。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正“四风”,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持续提升专门委员会履职水平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书写新辉煌。党的二十大向我们发出了伟大号召,让我们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的大力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市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而努力奋斗!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