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1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天林
一、本届工作回顾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自2017年1月选举产生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发挥制度优势,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五年来,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中央要求,坚持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定期听取人大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政治保证。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25次,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44次,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市委决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将党的建设、五年立法、市县乡换届等重大事项、重要立法和重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具体实践中。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有效推动人大工作,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确保党的要求和工作安排经过法定程序得到全部实现。五年来,市人大重点工作多次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
(二)坚持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政治担当,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议大事、谋全局,依法有力服务振兴发展。
聚力老工业基地振兴。紧扣市“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制定和落实,突出“6411”和“四六四五”发展战略,对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外资侨资开展调研和视察。坚持服务企业发展,创新“双联系”制度,建立常委会领导包联重点企业和人大代表所在企业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谋发展、解难题。连续三年对营商环境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有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电子信息产业链招商,实施“一龙两翼”招商策略,走出去15次、请进来26次,正式签约项目10个,储备亿元以上重点项目51个,计划总投资264亿元,投资20亿元的先进功率器件封装基地等一批项目率先落地。
聚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财政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深入开展调研77次,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6个,提出建议318件。围绕精准脱贫,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调研视察8次。对帮扶的永吉县双顶子村,协调扶贫资金1600余万元,扶持产业发展,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做好防返贫监测和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家庭农场包联指导服务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污染防治,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每年听取市政府生态环保专项工作报告。推广梨树经验,在永吉、舒兰等县市开展黑土地保护与利用专题调研。督导中央环保督查案件整改落实。对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7部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市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和整改落实“回头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吉炳轩到我市对可再生能源法、黑土地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给予充分肯定。
聚力城市发展和能级提升。围绕城市发展定位和“四六四五”发展战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报告,深入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审查工作专项调研,并作出批准规划纲要的决议。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制定《吉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改《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加大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及“绿化江城 全民行动”等包保工作力度,为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紧扣创业就业和人才保障,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深入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化工学院等8所高校,开展大学生留吉创业就业专题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建立精准统计模型,受访大学生5000余人次,形成7万余字调研成果,报送市委市政府并在《吉林日报》《吉林通讯》等媒体发表,有力推动了我市“1+6”人才政策的出台。
聚力百姓健康和民生福祉。围绕疫情防控,依法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报告。常委会主要领导负责防疫专班工作,成立6个督导检查组,围绕构建检测体系,提升检测能力,优化检测流程,建立2804个采样点,2个核酸检测基地日检测能力均提升到3万份以上,组织培训8076名采样检测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实战演练,确保我市具备全员核酸检测应急能力。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迅速投入到抗疫一线,积极献计出力,累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200余万元,为全市疫情防控做出了重要贡献。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对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和食品安全开展专题询问,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药品安全、宗教商业化治理等开展“三查(察)”工作。围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落实包保责任,开展督导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聚力民主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大代表参与人大立法、监督,列席重要会议的覆盖面,人大代表在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等方面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扎实做好换届工作,常委会领导带领6个督导组,对县乡人大换届加强指导,组织开展换届纪律和业务培训,开展选区人口基础综合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切实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围绕平安吉林建设,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司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对“雪亮工程”建设、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执行检察、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倾听百姓呼声,落实信访工作机制,共接待人民群众信访2540件次,有效推动化解了一批信访问题。
(三)坚持依法为民履职,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重大举措和阶段性重点任务,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主动融入,奋发作为,推动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立法工作更加有力地服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房地产开发、小区供热、河道治理、气象灾害等问题,先后制定、修改《吉林市地方立法条例》《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吉林市河道管理条例》《吉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5部,对现行有效的60余部(次)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并废止9部。着力提高立法项目储备的科学性、协调性、系统性,开展编制立法规划专题调研,加快建立形成立法项目库、五年规划、年度计划有机结合的立法项目管理梯次结构,对立法项目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推动立法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拓宽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渠道,本届聘任28名立法咨询员,创新设立5个立法服务基地和32个立法联系点,征集意见建议280余条,切实践行了立法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
监督工作更加有效地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完善人大监督制度,探索监督方式创新,首次听取市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制定《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建立完善“全链条”监督方式和“闭环式”工作模式,实现“专题询问+跟踪问效”常态化。五年来,围绕城市规划、冰雪产业、现代农业、文物保护、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56个,开展专题询问5次,专项视察31次,执法检查18次,专题调研45次,依法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57件,有力支持和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决定和任免工作更加严肃地维护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努力发挥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贯彻市委决策、凝聚发展共识、推动工作开展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聚焦全市中心大局、群众切身利益、民主法治建设等领域的重大事项,就全市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等方面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8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推动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供职发言、宪法宣誓制度,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5人次。
代表工作更加全面地凝聚我市振兴发展的智慧力量。坚持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建立履职管理和服务制度体系,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述职评议办法等10项工作制度,开展14批次代表培训。建设完成网上履职平台,推进“代表之家”建设,组织开展优秀履职代表和“好建议”评选活动,大力引导代表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健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着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每年专门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创新中期办理情况调研工作机制,增加督办密度,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本届代表提出的289件建议全部办结,答复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修养。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完成中央党校12期线上党史专题辅导,组织赴吉化、吉林化纤及四平战役纪念馆实地学习。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研究,制作市人大历史专题片,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人大建设活动,综合采取“学习+”模式,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突出法治思维、法律素养,有力推动“智慧人大”建设,着力提升人大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同省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强化市县乡人大工作协同联动,形成了上下同心、沟通顺畅的工作合力。
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严新细实”优良作风和“五化”工作法为引领,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办实事、解难题337件(次)。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化巡视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工作纪律、财务管理等制度,各项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强化人大理论制度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全国人大、吉林日报报道了市人大工作经验,各级主流媒体累计报道近700件(次),展现了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
各位代表,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对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积累了更为宝贵的经验。这就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始终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才能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必须坚持服务全市大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法行权,科学施策,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认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立法、依法监督、依法履职的工作效能,才能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必须坚持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持续优化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联系,提高工作质量,才能有力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向关心和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质量仍需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仍需增强,服务保障代表能力水平仍需提升,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刚刚结束的市十四次党代会为全市今后五年工作绘就了蓝图、指明了方向。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全面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紧扣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我市“四六四五”发展战略,紧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动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多转化为治理效能,合力推进我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新时代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再创老工业基地新辉煌提供坚强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着力增强人大工作的政治性,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得到有效落实。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谋划工作,切实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着力增强立法工作的精准性,实现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选题、起草、审议等环节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民之所呼,立法所向”,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突出精准务实管用的“小切口”立法,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开门立法,开展立法协商,深入推进立法联系点建设,发挥立法咨询员、立法服务基地作用,拓展全社会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使立法联系点成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载体。坚持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地方法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编撰《吉林市地方性法规汇编》,推动制定法规与备案审查有机结合、地方立法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三)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强化我市振兴发展的民主法治保障
加强重点领域监督,聚焦党中央决策和省市委安排部署以及我市“十四五”规划,围绕财经预算、国有资产及债务管理、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改善、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科学制定监督计划,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方式,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重点查找法律实施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和单位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责任。高质量运用专题询问监督方式,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开展专题询问,以询问统筹协调各方关切,形成推动解决问题的合力。突出跟踪问效,坚持对事关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跟踪监督、持续监督,推进重要监督事项“回头看”常态化,促进审议意见从“办理回复”向“办理落实”转变,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
(四)着力增强决定和任免工作的规范性,坚持把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意志
紧扣市委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执行力,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事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以法定的权威性和普遍的约束力,全力保障市委决策部署的高效落实。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认真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强化法定性和严肃性,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的“宪法意识”,切实维护好、捍卫好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五)着力增强代表工作的主体性,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为民履职、高质量履职。推动完善“代表之家”等社情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拓宽市人大常委会直接联系代表的渠道和范围,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完善代表培训制度,坚持把提高代表工作能力作为改进人大工作的基础性工程,突出政治能力建设,统筹加强思想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政情通报实施细则等工作制度,增强服务代表意识,提高代表履职效能。健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严把议案建议质量关和办理满意关。推动优秀履职代表和“好建议”评选常态化。
(六)着力增强自身建设的能动性,促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设“学习型”人大机关为载体,培树“严新细实”工作作风,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充满自信力、更具公信力、富有创造力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形象,为常委会依法、规范、有效地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组及人大机关党建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为人大工作、代表履职提供高效服务。加强人大历史的整理和学习,增强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的制度自信和使命担当,努力打造让市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2022年工作建议: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有新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筹备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研究出台我市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好发挥常委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自觉有效地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及省市委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付的重大任务,全力为实现市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二是立法工作要有新突破。坚持地方立法与国家法治建设进程相适应,与市委振兴发展决策部署相衔接,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相匹配,科学编制《吉林市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统筹协调好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进一步建设好以宣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题的“宪法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促进人大代表、立法咨询员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探索建立立法专班形式,完善立法前论证和立法后评估机制。
三是监督工作要有新成效。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实事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报告与审计工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依法听取市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对重点项目建设、冰雪产业发展、畜牧业提升和民族团结进步、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工作进行视察。对社会保险法、文物保护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专利法等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和文物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是决定和任免工作要有新提升。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完善和规范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和程序。对财政预算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根据组织法修改内容,调整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办法,规范任免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是代表工作要有新进展。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组织初任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深入开展代表活动,拓宽履职渠道,为代表履职做好保障。开展好“代表之家”建设工作,加强调研指导,制定实施细则。实现代表管理信息化,加强代表管理严肃性和规范性。继续加强建议办理中期调研和办结前调研,促进建议按时限办结,确保办理结果让代表满意。
六是自身建设要有新风貌。大力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提高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密切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推动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促进全市各级人大在工作中的交流互动,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新目标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往开来、奋力作为,努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为推进新时代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再创老工业基地新辉煌贡献民主法治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