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2日在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吉全
我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奋力开创新时代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聚焦“两个机关”建设,依法履职,改革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着力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强化政治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先后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共计24次,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工作大局之中,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在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召开了党组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于整改问题采取清单化管理、跟踪式督办、对账式销号,做到既立足当前“改当下”,又着眼长远“立长久”,各项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包保工作,携手人大代表、包保单位合力冲刺攻坚,班子成员包保的贫困村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市人大机关包保的永吉县双顶子村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深入开展“双城同创”包保工作,合力建设以党建为主题的“初心园”、全力建设以宣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题的“宪法园”,吉林省新闻联播栏目做了相关报道。认真落实台风来袭防汛包保工作要求,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督导和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检查,加强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确保责任举措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全年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23件次,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为打赢全市疫情防控硬仗贡献人大力量。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努力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力量。凝聚人大系统“大合力”。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部署要求。坚决服从市委统一安排,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包保重点企业和社区卡点,督导复工复产、加强防控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对全市人大战线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进行再跟进、再安排、再落实。人大机关干部主动请战,积极投入战“疫”一线紧要卡点,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宿和“一江两岸”巡逻值守工作任务,机关干部职工捐款共计4万余元。筑牢立法为民“防火墙”。组织对我市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反复论证,对现行有效的《吉林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吉林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吉林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专项清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等法律法规提出适当工作建议。打出监督工作“组合拳”。统筹落实疫情期间人大监督职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同相关部门围绕野生动物保护、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方面,就“一法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对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工作监督,对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落实医保政策和医疗保障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激发人大代表 “正能量”。坚决响应市委号召,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广大人大代表迅速反应,在疫情防控、病患救治、物资保障等方面献计出力。全市共有4314名各级人大代表工作在抗疫战线,累计捐款740余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1441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三)坚持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着力推进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双提升。认真贯彻地方立法是国家治理方式重大制度安排的内在要求,持续推进立法工作精细化,推动立法规划和具备条件的立法项目滚动实施,为加快我市法治化进程提供地方性法规制度供给。一是坚持急需先立原则,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以立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市委“双城同创”、生态环保、民生改善决策部署,《吉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吉林市河道管理条例》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颁布实施,按程序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完成了修订《吉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组织协调工作。对现行有效的50余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修改、表决工作机制,科学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推进立法咨询员、立法服务基地、立法联系点联动发挥作用。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上级人大交办工作。高质量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等5部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在我地区的征询意见工作。
(四)坚持以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发展、促进治理,着力推进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性双提升。积极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打造监督“闭环”,强化审议质量和跟踪问效,推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开展监察、公正司法。一是助力“三大攻坚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政府性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等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二是助推“六稳”“六保”工作。开展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审查工作专项调研,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份执行情况、201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20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冰雪产业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业项目、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等项工作开展视察,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开展视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吉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围绕全市城乡规划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三是助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延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医药产业发展等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对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等项工作开展视察。对全市“雪亮工程”建设和民族团结等项工作开展视察。四是助提依法治市成效。坚持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对市政府报送备案的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适当性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五)坚持发挥维护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职能作用,着力推进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双提升。认真落实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要求,科学界定范围,提高议事质量,规范权力行使,推动决定落实,依法作出了批准2019年市本级决算等6项决定、决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宪法宣誓、供职发言制度,全年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国家工作人员62人次。召开了3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对67名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确认。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推进代表的服务保障和主体作用发挥双提升。突出人大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建设完成吉林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着力发挥信息化平台在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办理建议方面的综合效能。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全年23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到常委会重要工作中来,组织专业代表重点围绕党和国家发展战略选题,先后就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内容开展视察、调研。扎实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注重面复率”向“追求解决率”转变,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各承办部门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负责、求真务实,69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面复率、满意率实现“双百分百”。我市代表工作在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七)坚持聚焦“两个机关”任务目标,推动自身建设政治性和时代性双提升。坚决扛起常委会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落实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化安排,深化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和上级党委要求,组织制定常委会党组、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支部书记四个层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加强思想建设,制定实施《市人大机关“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方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引导,守好机关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加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题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印发《关于精简文件和会议的意见》《关于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的通知》,实施《市人大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市人大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围绕机关项目建设、因私出国(境)、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十余项工作制度、规定。完成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3年规划,“云视讯”会议系统、舆情监测平台等9个信息化项目完成建设。召开首次市人代会新闻发布会,打造法治、开放、自信的人大形象,吉林日报对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发展情况进行了报道。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常委会更加深刻地感悟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实现伟大梦想、战胜一切困难的根本保证,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切实把“两个维护”转化为守初心、担使命的实际行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依法履职、辛勤付出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同向共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向关心和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社会各界、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扣我市“十四五”规划,紧扣“四六四五”发展战略,聚焦改革发展、聚力民主法治、聚情民生关切、聚合代表力量,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多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民主法治力量。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则,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指引人大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决定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做到忠诚担当不越位、履职尽责不错位、服务振兴不缺位。坚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开展工作,保证市委的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落实,以实际行动实现和维护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市委振兴发展决策部署履职担当。
1.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遵循立法权限和法定程序,扎实开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法质量。启动制定《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调研论证,着手建立地方立法项目库,对立法项目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修订完成《吉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起草制定《吉林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围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政务公开、水土保持等方面开展立法调研。结合地方性法规清理,废止或修改相应地方性法规。
2.监督工作。深化审议环节,强化跟踪监督、持续监督,优化专题询问方式方法,完善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有序参与机制,推进执法检查与听取报告、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询问、修改地方性法规紧密结合,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粮食安全、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综合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执行和建设安排、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法院关于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市检察院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对2020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对2019年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医保基金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对全市城建重点工程、供销社系统服务“三农”情况等项工作开展视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围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德育工作、外事工作、侨务工作、民族文化建设工作开展调研。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化专委会专业审查、法制委综合审查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备案审查系统平台建设,促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进程。
3.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围绕大局议大事,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完善和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接受同级人大监督,依法正确、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党的意识、人民意识、宪法意识、法治意识,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经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4.代表和换届选举工作。支持和保障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强化制度引领,开展人大代表政治能力、履职能力系统性培训,建立健全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管理、建议办理、日常联系服务、监督激励等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双联系”制度社情民意“直通车”作用,拓宽常委会直接联系代表的渠道和范围。推广应用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系统,推进代表工作平台实体和网络融合,线上与线下互动开展。加强代表建议办理,推动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提高代表满意度。继续开展“好建议”评选活动,为代表连任提供参考。坚持市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对县(市)区人大换届工作的指导,依法落实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从严从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职能,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落实常委会党组及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各项制度,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常委会依法履职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促进制度创新、效能提升、素质提高、作风改进、纪律强化。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力监督下,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提高“三会”“三查(察)”工作质量,提升人大代表、机关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保证制度落地执行,促进人大治理效能不断提高。稳步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为人大依法履职发挥引领、支持和保障作用。密切与各级人大工作联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依法履职、实干担当,奋力书写民主法治建设新篇章,为推动新时代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编辑/刘野、张恩宁)